招商引资项目代办服务工作办法(四篇)-凯发娱乐备用网址
招商引资项目代办服务工作办法(四篇)
【篇一】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投资环境,加快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开工投产,提高招商引资成效。根据《**县招商引资项目代办服务工作机制》,特制订本工作暂行办法。
第一条 县代办服务是指**县招商引资项目代办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代办中心)指派专门人员(代办员)无偿为招商引资项目办理项目投资手续过程中涉及行政审批事项及有关公共服务事项的一种办事制度和服务方式。
第二条 代办事项(**县本级)
(一)符合产业导向的总投资5000万元人民币或300万美元以上区外招商引资项目(不含国家宏观调控项目、“两高一资”即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型、房地产项目等)。从项目立项(核准、备案)到开工、投产全过程中所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以及供电、供水、供气、通讯、网络等公共服务事项,投资者均可委托项目代办服务中心代为办理相关手续,并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全程代办或部分代办,特殊情况也可申请延伸代办服务。
(二)项目所涉及的非行政审批事项,原则由投资者自主选
择第三方(或中介)服务机构办理,项目代办服务中心提供协助。
第三条 工作流程
(一)代办中心提供代办业务的咨询服务,并负责受理、审核委托代办申请,办理相关委托手续。
(二)项目单位在办理代办委托手续时,应填写《**县招商引资项目代办服务申请表》,说明项目基本情况、需申报审批及办理的公共服务具体事项或其他事项,经办人还应提供项目单位授权委托书及项目有关材料(以上材料均要求原件且加盖公章)。
(三)代办中心负责将材料送至相关部门专职代办联络员对代办事项申请资料进行初审。初审符合条件的,由代办中心出具《**县招商引
………此处隐藏部分文章内容………
务协议开展,代办员应熟知熟记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审批程序等。第十四条 各代办机构应及时将代办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难点及典型经验做法反馈至县,便于对全市代办工作情况的掌握。
第十五条 将代办机构招商引资项目代办情况,纳入全县招商引资工作督导范畴。
第十六条 代办部门在推进招商引资项目代办工作中,有不作为、慢作为,落实改革任务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等情形的,应对主要责任人进行约谈;情节严重的,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