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标题的13种排列形式-凯发娱乐备用网址

写作技巧

公文标题的13种排列形式

公文标题仅有内容美是不够的,还要讲求形式美。所谓形式美是指将构成公文标题的各内容要素即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诸要素在文面上妥当、合理地进行排列布局,使其清晰整洁、醒目匀称,给人以美感。按《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的规定,公文标题“用2号小标宋体字,可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间距恰当。” 综括起来,对公文标题的排列布局大体有如下3类13种:

(1)单行式。此种标题一般字数较少,排列时应将其置于一行正中,两边空出相等距离,以示鲜明醒目,匀称美观。例如:

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会议纪要

(2)双行式。此种标题分上下两行排列,其字数相对较多,如挤占一行则有失美观,在这种情况下,即分双行排列。它又包括如下三种情形:

①上下等长(又称两行等长)。例如:

中共中央关于接收宋庆龄同志

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的决定

②上短下长。例如:

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加强职工教育工作的决定

③上长下短。例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教师节的决定

(3)多行式。此种标题一般分上中下三行(少数则在三行以上)排列,字数较多,尤其在批转或转发性公文标题之中更为常见。它又包括如下八种情形:

①正梯型。例如:

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

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草案)》的议案

②倒梯型。例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设立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的决议

③上下短中间长。例如:

国务院批转进出

………此处隐藏部分文章内容………

两行或三行。要尽量避免四行甚至更多行数标题的出现。

第二,要注意保持词或词组的相对完整性,不要随意割裂,将其分置两行之中。如果这样,即使各行字数匀称相等,也不符合公文标题的形式美要求。第三,对于标题中的标点符号,应将其与正文中的标点符号同等对待;但是,双行或多行排列的标题,每行末尾的标点符号可以省略。

总之,公文标题的制作要着意讲求美,既要有美的内容,又要有美的形式,并将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达到高度的统一。讲求标题美,建立公文标题的美感机制,是公文发展的客观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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