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三篇)-凯发娱乐备用网址

规章制度范本

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三篇)

【篇一】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市民政局网络安全工作,明确和落实全市民政系统处室和单位网络安全责任,保证**市民政局信息化健康持续发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网络安全工作关系到全市民政系统的安全稳定,关系到民政领域各项工作的稳定运行,关系到民政领域信息化建设健康、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处室、单位应全面提高对网络安全重要性认识和安全防范意识,要按照国家和省、市对网络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切实把网络安全工作作为日常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三条 责任划分

(一) 局机关主要负责同志是网络安全工作主要负责人,对网络安全工作负总的领导责任,同时负有组织、管理、监督、检查、奖惩的权力和责任。

(二) 分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副局长是网络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网络安全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其他分管副局长对其管辖部分和分管工作的网络安全负有领导责任。

(三) 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全局人力物力资源保障网络安全工作的开展。办公室作为网络安全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网络安全工作技术方案的制订、修改与执行,负责网络安全事件的处置与整改,同时对网络安全工作负指导监管责任。其他处室、单位要提高认识、全力配合做好网络安全工作。

(四) 全体工作人员因不遵守相关规定,造成网络安全事故的,由其本人负全部责任。

第四条 责任人处理方式

违反本规定的责任人,按照干部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根据事件责任和事故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党纪和政务处分;构成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条 责任追究范围………此处隐藏部分文章内容………

力导致发生的网络安全事故;

2.有充分证据证明完全落实了相关安全要求,由未知原因导致网络安全事故发生的。

第八条 责任追究决定

(一)对责任主体作出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时,由局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直接决定。

(二)对责任主体作出一般处理、严肃处理时,由责任主体所在科室或上级部门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安全办公室、人事、主管部门共同作出决定,并报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执行。

第九条 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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